为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6〕3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在毕业学年内(2027年毕业)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申请原则及标准
(一)申请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请发放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申请:
1.申请人此前已在本校或其他院校、地区申领过同类一次性求职补贴的;
2.同一申请人因升学、复学、延期毕业、跨学段就读等原因重复提出申请的;
3.以同一学历、同一毕业时段重复申报,或通过拆分申请、变更信息等方式试图多次领取的;
4.其他违反政策规定、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情形。
三、申请程序
本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各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毕业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学生登记在学校财务系统中领取生活补贴、奖助学金的银行卡);
3.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残疾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根据情况,自选其中一种)。
(1)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提供本人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办等出具的证明无效);
(2)残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助学贷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所在书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原件及复印件,辅导员签字,并注明“经核实,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后,学生将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提交至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书院审核流程
1.线下审核。辅导员须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注明“经核实,与原件相符”,同时加盖书院公章,并指导学生通过申请系统提交审核后的材料。
2.线上审核。就业辅导员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后台再次审核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名单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学校将材料上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省财政厅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核拨至学校账户。学校收到补贴款项后,将补贴款项转入符合通过省级审核的毕业生本人账户。
四、申请系统入口
海南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jyxt.hainanu.edu.cn/a/login_student
五、申请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4日,学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系统关闭后将无法申请,亦不再做增补。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发动。因本次申请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最终以申请系统里学校审核通过后结束整个申请流程,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4日,逾期将无法再申请,亦不再做增补,请各书院、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书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学院协同宣传发动,确保不漏一人。要严把审核关,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高效发放。
(二)加强监管。对在核查中发现单位和个人存在虚报冒领、出具虚假证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海南大学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指南(学生版)
附件2 海南大学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指南(书院版)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24日
相关通知:关于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